george.c 发表于 2007-7-2 12:41:22

(交易论坛规定)二手交易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 。。。

本帖最后由 george.c 于 2013-11-7 20:05 编辑

为了给大家营造二手交易宽松、规范、公平的环境,所有主题发表请注意以下几点:

01. 为方便买方得到准确资料,第一时间售出物品,卖方应该尽可能将有关出售物品的资料(中级会员以下必须包含有实物照片)及个人的联络方法详细列出,以供买方参考。

02. 请勿为图省事发在其他网站交易的链接,否则删无赦!

03. 鉴于公平交易,买卖自愿原则,所有参与跟贴者不应对交易物品采取恶意贬低或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及任何形式价格高低之评论,同时不应在他人的销售主题里跟贴发布自己的销售信息,做到相互尊重避免无谓纠纷。

04. 如果您物品已出售、最好在主题标题内加上已售、方便让其它会员观看搜索。

05. 同类物品不得分列开贴。

06. 禁止恶意顶贴。

07. 非认证或许可商户不得发布销售广告贴(注:淘宝链接一律作广告处理),否则删无赦!!

08. 淘宝商家、贩子一律禁止在本坛发布交易帖。

09. 本版主要为方便论坛会员二手交流、买卖之用、並非用作贩卖全新物品谋利的地方。故利用本版贩卖全新行貨或水货物品、有关主题都会被刪除直至封ID。

10. 盗版唱片交易禁止,否则删无赦!

11. 禁止扮托唱双簧,否则删无赦!

12. 禁止利用多个马甲发布交易贴,否则封其ID。

13. 禁止匿名发帖,否则帖子会被删除重则封其ID。

14. 与本站利益相冲突的帖子会被删除。

15. 主题必须清晰明了,范例请参考以下:

   A 货品:具体牌子(有英文须标注英文)及型号。

   B 外观成色:1-9成不等。

   C 货品状态:有无各类附配件,说明书,包装箱及维修纪录等等。

   D 其他:任何关于货品之个人真实评价等等。

   E 价格:明码标价。

   F 货物图片:货主之真实照片。

自2007-07-02起发贴的开始执行。不按规定执行的帖子有可能被删除,违规的都将有可能被封IP。

管理工作是业余时间,版主不会一一回答“为什么删除我的帖子”这类问题,如果帖子被删除,请自己对照版规,谢谢合作。

本规定版主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增加/减少及修改 。

[ 本帖最后由 george.c 于 2012-6-10 22:16 编辑 ]

chrisalex 发表于 2007-7-2 13:00:51

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忽然散步 发表于 2007-7-2 13:21:33

经验之谈,顶

高高兴兴买卖,平平安安交易~~~

sniper 发表于 2007-7-2 13:38:23

恭喜M兄,散步兄荣升版主
耳机俱乐部又壮大许多:lol

richgu2 发表于 2007-7-3 17:23:40

好规定!

yuhan 发表于 2007-7-6 21:51:21

支持,应该严格执行

zhaochch 发表于 2007-7-10 18:13:49

转业老兵 发表于 2007-10-9 12:20:18

支持

ambrosia 发表于 2008-1-4 13:53:31

有了规矩就好:)

heeler 发表于 2008-1-16 23:59:11

言之有理!!
:lol :lol

hanxue3 发表于 2008-6-30 11:46:03

我发的帖子怎么了,为什么删除我的帖子?

我发的帖子怎么了,为什么删除我的帖子?

CD72 发表于 2008-7-31 12:53:15

我的贴子不见了,是不是被删了。能不能先给个理由再删。哪里有问题,我可以改呀。
这有点粗暴吧。
我再发一次,请指出问题在哪里。

谢谢谢谢 发表于 2009-3-16 22:04:45

太复杂了,
发个淘宝地址不就都知道了,
有意的自己聊去啊。

bwv-988 发表于 2009-10-8 17:07:31

窃以为某些乃是霸王条款

bill1s 发表于 2009-12-25 14:05:44

为了交易安全,应当制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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