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z=3
发表于 2008-11-17 23:43:31
Orz=3
发表于 2008-11-17 23:44:22
taoyu558
发表于 2008-11-18 00:55:24
:@
37.5
发表于 2008-11-18 10:38:44
你他妈还有玩没完?本来学习的挺好 猛的冒出你这么个东西 妈的就像吃了只苍蝇一样 你想表达什么?麻痹自己建个博客哼哼去吧。 什么谁也不能删啊的叫唤来叫唤去的整个一250滚回去 玩你妈逼吧 草你
ljj2
发表于 2008-11-18 10:50:35
lz, 我说一句, 这两天有些人虽然也不受欢迎, 专程过来吵架的,
但至少是在讨论,暂且称为讨论吧,讨论耳机方面的问题.
但是我从未发现你发表过任何关于耳机方面的东西,包括主题和回帖.
所以,请自重了,斑竹并没有做错
manray
发表于 2008-11-18 11:22:06
要么学会尊重别人,立刻道歉,要么永远别来。我相信不懂得礼貌的人,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都是不受人欢迎的
reedliao
发表于 2008-11-18 11:33:54
纯粹捣乱分子
ER-4B
发表于 2008-11-18 14:28:25
:L :Q
Orz=3
发表于 2008-11-23 19:33:37
weigeli
发表于 2009-2-6 08:09:00
没搞懂咋回事
洱机
发表于 2009-2-6 21:34:30
木有看懂发生啥子事:o
开心发烧鼠
发表于 2009-2-19 08:34:23
:L :L :L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