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gaoba 发表于 2009-8-19 13:05:55

真的不好啊!什么事情都不要当街吵,互相给面,暗地里处理了就行了!
方针政策有问题!

jacktee 发表于 2009-8-19 13:13:24

劝过 bruceshen 的,跳出来看问题或许更开阔。解开有何妨,因为身份不一样气度也应该不同。不过他有他的坚持这是他决定。

firry_dl 发表于 2009-8-19 13:13:45

论坛越来越像广告发布网站,气氛越来越差……

yao_qin 发表于 2009-8-19 13:19:02

骂人是不对的,封号也是可行的。但发个大字报来示众批斗一番也是没有必要的,不厚道的。

t1174 发表于 2009-8-19 13:24:19

不過版主小心 鐵飯 挑撥離間, 朋友說, 有嗅到鐵飯馬甲的味道了.

xmanxjapan 发表于 2009-8-19 13:24:27

Enlighten 发表于 2009-8-19 13:29:22

原帖由 andrekknd 于 2009-8-19 11:2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84脏话恶意骂我的时候,理都没人理。
现在骂到斑竹头上就禁言3月?


我抗议,这是明显的偏心眼,不把普通会员当人看。看来俱乐部的民主不复存在,要转向集权统治了!!!!!!!!!!!!

兄弟,你的东西要晚到一点点了;
海关办事居然比你们还官僚!

gaogaoba 发表于 2009-8-19 13:50:10

原帖由 yao_qin 于 2009-8-19 13:19 发表 http://www.headphoneclub.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骂人是不对的,禁言也是可行的。但发个大字报来示众批斗一番也是没有必要的,不厚道的。


这位兄台真知灼见!

这里的总版主怎么回事?让这样的帖放了这么久,建议移走,然后发个不给人回帖的声明就解决了!否则以后谁来?在这个版这里讨论技术就行了!

ricepig 发表于 2009-8-19 15:30:02

骂人确实该封

但是这不是摄影区,本区版主外的其他布衣是不是应该先投诉,然后再由本区版主封禁呢?

IslandDancer 发表于 2009-8-19 17:10:17

原帖由 IslandDancer 于 2009-8-19 10:05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布版封号禁言之类处理没啥意见。不做看法。

但赵版也说版有版规。请问下耳俱斑竹管理有没有相应的手则。。。任何斑竹权限都可以跨区实行的吗?

对这点有点异议。。布版觉得违规了觉得达到处罚的标准了。不是应该意见区备案申请主区斑竹来处理嘛。或者,联系赵版等来处理。直接就封了。。。

现实里也都是做管理层的人。。。偶行政部的经理也直接处理不了客服部的员工的吧。。。

以上。

原帖由 htyhty 于 2009-8-19 12:54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如果各个版需要明确不同的版主的话,那么版主的大部分意义应该局限在该板块内部,84在这个版出言不逊轮不着别的版的版主来封,上面已经有朋友提出这个问题了,其实我也不想重复这个观点,但是楼主的回答是“难道我被无端漫骂就要忍住吗?”这个明显是大失水准的话,论坛有论坛的规矩,你有你的规矩,你封人的号依凭的是你版主的身份换句话就是依据论坛的规矩而不是你个人的规矩,论坛的规矩就是发建议投诉区,然后等本区的版主来解决或者封号或者扣分,你不满意继续投诉你满意就此作罢。试想你现在的做法和甲被乙无端端骂一句,乙说不能忍了,骂还甲一句有什么区别?
我强烈建议你发建议区处理这个事情,84和鳟鱼的处置到底如何还是应该不应该由当事人说了算,没有第三方就不会有公正。84骂的人多了,骂你就要禁3个月那么久?请问凭什么?

mvw 发表于 2009-8-19 18:32:24

原帖由 jacktee 于 2009-8-19 13:1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劝过 bruceshen 的,跳出来看问题或许更开阔。解开有何妨,因为身份不一样气度也应该不同。不过他有他的坚持这是他决定。

从未与jacktee有过任何交流或接触

但从聊聊言语以及之前的些许帖子来看 处处透出一个烧友们特有的淡定和从容

个人支持jacktee的看法

凯子哥 发表于 2009-8-19 18:45:14

三个月太短,90天好了!

bhcbhcbhc 发表于 2009-8-19 18:45:46

cfuer 发表于 2009-8-19 18:56:19

crow01828 发表于 2009-8-19 20:25:05

布版,既然动了手,那么我建议把规矩继续到底。
以前我总认为这里的版主讨论很来劲,但管理不作为,现在看来我要刮目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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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8492, 出言不逊, 禁言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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