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zen
发表于 2010-1-13 21:41:35
支持校长,打击盗用!
kopfhorer
发表于 2010-1-13 22:20:18
不问自取是为盗也
快乐小猪
发表于 2010-1-13 22:31:01
阅~
anderson
发表于 2010-1-13 22:37:37
盗版那些破事......
ricepig
发表于 2010-1-13 22:49:45
支持lz,必须要有维权意识
什么叫合为贵?什么叫都是叶老师的粉丝?
剽窃就剽窃
毒王
发表于 2010-1-13 22:55:20
原帖由 liuyindong2007 于 2010-1-13 15:16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句什么意思,是骂人的话吗?
老子不管了,你和作者打官司去吧,闹去吧,看你最后能得个什么,还就你火气大。
骂你骂得好,本来就不用你管,你认为小张想得到什么?
[ 本帖最后由 毒王 于 2010-1-13 23:07 编辑 ]
weng098
发表于 2010-1-14 00:42:34
很想知道这些相片哪里来的,谁照的,谁允许照的,:lol
忽然散步
发表于 2010-1-14 00:47:47
原帖由 morefeel 于 2010-1-13 17:15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把“BY”搬出来是不是也欠妥,此帖我已转HP122
“BY”=朋友(沪语)
haizen
发表于 2010-1-14 00:51:50
原帖由 忽然散步 于 2010-1-14 00:47 发表 http://www.headphoneclub.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BY”=朋友(沪语) BY沪语也有骂人的意思,俺就不解释了,大家都知道。
joymusic
发表于 2010-1-14 01:23:51
电视
发表于 2010-1-14 07:26:31
偷盗段落,盗用照片,然后去杂志发,发生的不是一次两次了。
这里没什么敬不敬的问题,问题在于作者是不是真有所思有所想有所悟,自己要对自己的文字负责,一片文章一点稿费不算什么。
jyecdd
发表于 2010-1-14 10:31:33
原帖由 anderson 于 2010-1-13 22:37 发表 http://www.headphoneclub.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盗版那些破事......
.....................................
morefeel
发表于 2010-1-14 10:36:57
转发HP122的说明
关于楼主提问的答复
一、关于照片
1、 知道这个帖子,是昨晚莫非兄在论坛发消息告我的。昨晚与叶老联系得知,这幅照片的确是楼主拍摄的。因为我此前不知道这个情况,特此向楼主表示道歉。
2、 这张照片是发稿前叶老提供给。因为照片中是叶老自己当年研发胆机的画面,也就没有多想照片会涉及到所有权。因为杂志要按照文字稿提前设计版面,我就把这张照片,连同叶老给我的他制作的胆机照片一起转给了杂志。
3、 对于这次叶老的稿件选用照片,本来是想自己找人在拍一套的。因为叶老已经退休,也基本不再做机器了,关于他退休后的生活,很想在杂志上发几幅他的现在照片。为此我特意邀请了一位电影学院出身的烧友去叶老家里拍摄,也拍出了自己认为很满意的照片,传到杂志后,版面编辑说他们已经将文字和照片全部排好了版面,建议不要再改动了,对于我们提供的新拍照片,杂志社说酌情选用。因为不好干涉杂志的编辑工作,也就没有在多提什么了。
4、 如果楼主认为这个确实侵害了自己的权利,我想杂志社10天前发来的稿费,我正在发愁如何处置呢,如果楼主觉得可以,我全款转入你的帐号。如果觉得不够,可以在提要求。
二、 关于文字:
1、 认识叶老,是因为在论坛举办的一次LS3/5A鉴赏会,一年后有幸再次到叶老家访,回津后一口气写了几千字感想(绝对原创^^),原准备发到论坛灌水的,结果论坛版主看了,说写得好建议发给杂志吧,随与杂志这联系即获同意。此后,我觉得在杂志上发稿,光是“感情用事”不好,关于叶老的“肝胆一生”,应该有一个全面的描述和介绍,为此我再次拜访了叶老,期间也京津两地通过多次长途电话。
2、 最后的稿子的内容部分文字,有些是引用叶老自己写给我的电子邮件,因为关于叶氏胆机,关于叶老的胆机理论和实践感受,我不能亲历亲为是很难深刻感受的,所以有些说法,我只有引用叶老的来信。其实,只要细看我的稿子,你也许会发现,其中的很多文字是引用和带有引号的。
3、 关于叶老的生平和胆机研发的故事,我基本从叶老师转给我的以前各种杂志报道他的文章里了解的,看到爱好者对叶老胆机的称赞,的确让我再次感动,如果说我的稿件中有些文字有抄袭之嫌,我倒是觉得,我看过的以前的几篇杂志报道,都与叶老给我写的电子邮件的文字内容有些近似。
4、 关于赚取稿费的事情,俺觉得自己不至于这样吧,俺自己十多年前是从省级报纸辞职出来的。我在杂志获得的稿费,也有几次捐给了贫困儿童助学基金,这些如果有怀疑,可以在我经常去的论坛了解情况。
因为叶老已经退休,为了不打扰叶老的生活,我想,如果大家都喜欢叶老师,就让这个帖子自然沉下去吧
再次谢谢各位关注,提醒和理解!
Hp122
chrisalex
发表于 2010-1-14 11:57:57
謝謝morefeel的轉貼,事情已基本清楚。
也請轉告HP122,如果他正發愁10天前的稿費如何處理的話,俺給個建議:不如買點甜的咸的,請葉老師吃吃。
謝謝。
kell
发表于 2010-1-14 12:00:10
高风亮节!: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