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俱乐部 发表于 2011-12-11 08:34:32

有关“耳机俱乐部论坛”处理商业销售帖子的规定。

最近我们看到耳机俱乐部论坛的版主处理一些销售、团购或商业宣传的帖子,版主们的这些管理操作是符合耳机俱乐部网站一贯坚持的规定和原则。

耳机俱乐部网站和论坛自创办以来,一直以坚持耳机及相关产品的交流为主,是耳机/耳塞、音乐和音响交流、具发烧沙龙性质的网络媒体。商业方面的合作,耳机俱乐部网站与国内经营耳机及相关产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安润公司是排他性的友好合作关系。

对于一些未经本站管理员许可的商业信息,网站管理员和论坛版主可随时删除和移走这些信息。

我们欢迎耳机爱好者到耳机俱乐部网站和论坛进行交流,包括DIY爱好者个人制作的器材讨论,但这仅限于器材的技术交流。如果DIY产品形成批量的销售,请制作者不要利用本站进行此类销售和宣传,否则网站管理员和论坛版主可随时处理这些销售信息。如果有需要,请网友们私下或利用其它方式与这些DIY者联系。

耳机俱乐部网站和论坛随时欢迎网友们提出意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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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少数网友的回帖,将耳机俱乐部的上述规定理解为新近出台的政策,这是误会,我们在发上面的帖子时就提到了,这些规定是耳机俱乐部的一贯坚持的原则,我们的管理员和版主多年来就是一直按这样的原则做的(包括耳机俱乐部论坛注册条款中的第四条也是这样的规定)。只是针对最近处理的几个问题,为了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这些,我们才发了这个帖子声明。

华兄 发表于 2011-12-11 08:51:55

“商业方面的合作,耳机俱乐部网站与国内经营耳机及相关产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安润公司是排他性的友好合作关系。”
这句话的意思不懂

[ 本帖最后由 华兄 于 2011-12-11 08:53 编辑 ]

冰冰鱼 发表于 2011-12-11 08:55:16

"排他性“
可圈可点……:victory: :lol

abright 发表于 2011-12-11 08:57:31

这个帖子的解释我表示不能令人信服

[ 本帖最后由 abright 于 2011-12-11 09:15 编辑 ]

华兄 发表于 2011-12-11 09:44:25

私以为这个声明很好,很有诚意,声明能解释为何有些明显贩卖的没有被封,也能解释勃总为何被封。

蓝色狮子 发表于 2011-12-11 10:01:30

谁出资,谁受益,这是原则!那么谁出资创建和维护论坛,那么谁受益,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大家想开点吧。如果设想安润长年以来出钱维护这个大家可以交流的平台,那么维护安润的利益是必须的!

3nian 发表于 2011-12-11 10:09:38

商业保护排他性   大家要看清楚喽

华兄 发表于 2011-12-11 10:10:47

论坛有规矩,就得遵守,这个没的好说。只是离小白无为而治的愿望,愈发遥远了。

huph 发表于 2011-12-11 10:55:52

一声叹息,看来我太高看这个论坛了。
让那个封人的版主自己出来说这番话,会死么?

doder_maxspeed 发表于 2011-12-11 11:08:16

朋友,这个申明已解释了封勃总的原因了,那位版主不会现身了.
但这个结果让我产生了了联想,是否那个diy耳放,接近或超越了solo?
原帖由 huph 于 2011-12-11 10:55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一声叹息,看来我太高看这个论坛了。
让那个封人的版主自己出来说这番话,会死么?

Eva_01 发表于 2011-12-11 11:11:15

顶“排他性”

m4a1m203 发表于 2011-12-11 11:14:35

好了,加菲猫安全了,他不贩卖.等他的木耳听感吧

huchenwang 发表于 2011-12-11 11:17:33

确实高估了这个论坛:)

东东 发表于 2011-12-11 11:38:19

对于一些未经本站管理员许可的商业信息,网站管理员和论坛版主可随时删除和移走这些信息。
规定里也没说可以随便封人ID呀。

sentence 发表于 2011-12-11 11:55:34

管理员没有错,错的是很多朋友太过理想化了,大家弄清楚这里没有所谓的慈善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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