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
发表于 2012-3-4 01:25:59
关注下,
高木新吾
发表于 2012-3-4 01:52:31
仔细看了一下一楼的照片,关于OEM忍不住说两句:
1,能否查出来Stillpoints是否有自己的制作工厂?
连苹果都没有自己工厂的当今美国,这个小品牌的小众产品的生产外发给协力工厂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则OEM就是正品。
2,申报专利时,实际制作企业(产地)是一般必须备案的(但这个未必公开),政府要防止关键技术外流或资敌。
3,Stillpoints不管委托哪里的制作,如果使用数控机床则必须交给其加工数据,以及全套LOGO数据,还要签署守密协议,这是常识。
4,因为控制成本,小众产品绝无委托多家协力工厂加工之理。
同一家厂商拿着没变更过的数据,用同一台机床加工出来的产品,不会存在肉眼可辨的差异。现在我们看到的,肯定不是出自同一制作商,甚至可能使用的加工数据也不同。
那么,这批产品是行货的可能性就只剩下了一个,Stillpoints变更了制作方。
5,变更供应商对工业化生产来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因原合同的制约,途中违约方要赔预付款。只有制作方未履行合同规定(包括产品质量、数量、交货期、售后服务),或原合同到期后为了经济或政治利益,品牌方才会寻找新的合作者。
制作方在变更零部件(这个钉子上的内六角螺丝算得上是主要零部件)时,一般合同上都会规定有提前征求客户方同意的规定,否则收不到余款。所以正规厂商是不会也不敢私自变更设计的。
综上,如果Stillpoints否认,则此批货必属问题产品,哪怕听感无差别。
狐狸糊涂
发表于 2012-3-4 02:57:09
凭直觉这个钉不是仿的 特殊渠道流出可能性有
随便侃一句 别见怪
江苏狗狗
发表于 2012-3-4 07:28:26
rogers910
发表于 2012-3-4 07:35:41
原帖由 高木新吾 于 2012-3-4 01:52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仔细看了一下一楼的照片,关于OEM忍不住说两句:
1,能否查出来Stillpoints是否有自己的制作工厂?
连苹果都没有自己工厂的当今美国,这个小品牌的小众产品的生产外发给协力工厂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则OEM就是正 ...
oem还oem,hifi厂通常要再qc过才出货的
例如oem厂比100个hifi厂,最终qc后得50个可以合格卖出巿面
次货就烧毁了
震江海
发表于 2012-3-4 10:15:24
这种假货,肯定都是国内制造国内销售的,估计不关paypal任何事;P
江苏狗狗
发表于 2012-3-4 10:33:11
长风破浪
发表于 2012-3-4 10:49:41
继续关注
小白
发表于 2012-3-4 10:50:18
不合常理。如果是国内造假,花了那么大精力和投入,这种假货应该满大街都是、淘宝上随便叫卖才对(就象假银彩线、假audio note线),问题是大家找找国内有没有其他地方在卖?
我觉得,如果这种stillpoints在国内其他地方可以看到批量贩卖,几乎立刻可以肯定为国内仿冒,但在此之前,我倾向于不是国内做的。
[ 本帖最后由 小白 于 2012-3-4 11:00 编辑 ]
mrwz
发表于 2012-3-4 10:50:19
340楼的推测比较符合逻辑,在美国制假的风险实在太大,而且美国劳动力成本数倍于我们,制假的成本也不会低,而推说来源美国,谁去查证?有现实可能吗?
johnmo
发表于 2012-3-4 11:04:04
假如有人找到合适的生产商
若订单的数量又够大
收到买家款项后,就可用这笔钱向厂家落单制造
之后再向买家发货,藉此赚取差价
没有做假,纯粹是没有市场份量不够大,因此没有投资者
万一有人看到契机,找到了第一笔资金,万事也就水到渠成
冰冰鱼
发表于 2012-3-4 13:53:18
美国执法机构突击收网,破获三个重大国际犯罪集团,这些集团涉嫌从中国向美国偷运和贩卖假冒或禁售物品,种类繁多,从名牌鞋包到毒品假钞,总金额高达 3.25亿美金,是史上破获金额最大的走私链之一。涉案29人已被正式起诉,截止2日当局共逮捕23个嫌犯,其它6人在逃,嫌犯除1人外其余均为华人。
不知道有没有hifi制品呢? :L
SM163
发表于 2012-3-4 13:55:53
原帖由 冰冰鱼 于 2012-3-4 13:5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美国执法机构突击收网,破获三个重大国际犯罪集团,这些集团涉嫌从中国向美国偷运和贩卖假冒或禁售物品,种类繁多,从名牌鞋包到毒品假钞,总金额高达 3.25亿美金,是史上破获金额最大的走私链之一。涉案29人已被正式 ...
哈哈哈!我服了你:victory:
mrwz
发表于 2012-3-4 14:08:45
原帖由 SM163 于 2012-3-4 13:55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哈!我服了你:victory:
警示一下,哈哈!
davidxtb
发表于 2012-3-4 17:45:04
关注这个事情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