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ao11 发表于 2012-4-12 23:04:04

古德哈特定律,挺有意思

http://en.wikipedia.org/wiki/Goodhart%27s_law Goodhart's law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Goodhart's law, although it can be expressed in many ways, states that once a social or economic indicator or other surrogate measure is made a target for the purpose of conducting social or economic policy, then it will lose the information
content that would qualify it to play that role.

百度百科的解释:
古德哈特定律(Goodhart's law),可以有多种解释,其中最常见的一种解释是:一项社会指标或经济指标,一旦成为一个用以指引宏观政策制定的既定目标,那么该指标就会丧失其原本具有的信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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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生活工作中也有类似的经验,为了评价某个事物,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抽象成一些指标,然后以这些指标考察原来不易考察的事物。
举例:
1、程序员的工作量以新制作的功能数量和发现BUG个数衡量
2、摄影师的资历以按动快门次数衡量
在被考察人员不知道这些“标准”的时候,实际上这两个标准都是很客观的,因为聪明勤奋的程序员肯定做的东西会多;勤奋、年头久的摄影师肯定比懒惰、年轻的摄影师拍的照片多很多。
但是,一旦这个标准被公布,那么它们会立即失去价值——程序员会不断的新增小功能,同时制造很多BUG,再去修改,就能达到增加指标的目的;摄影师会尽可能的多拍照片,而不顾照片质量。


就算改进评价指标,多方面综合,一旦被发现漏洞,指标就立即失去大部分价值;另外,真正优秀而特立独行的人,用通用标准去衡量对他们也是绝对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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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在这里,为了不被版主移走。我的意思是,音响指标和参数,其效果和上面的例子也是一样的。



bydrizzen 发表于 2012-4-12 23:11:11

mayao兄好久不见,忙啥去了……

pcear 发表于 2012-4-12 23:30:15

原来用来衡量目标的一个指标,变成了目标当然就丧失价值了嘛。
类似案例:政府的目标与GDP,和发烧与器材的价钱...

高木新吾 发表于 2012-4-13 01:47:42

嗯!这个定律最适合套在炒股软件指标和公式上:lol

eric.ni 发表于 2012-4-13 07:33:00

有道理

rickyang72 发表于 2012-4-13 10:37:36

很有道理哦。

陈_Jack 发表于 2012-4-13 10:46:36

我觉得这个定律放到HIFI里是不合适的。厂家公布的那些数据确实是对声音有重大影响的。但可惜除了那些公布的数据外,还有很多物理量也影响声音,但却没有公布出来。所以说那些公布的数据不是决定性的。

但绝对不是说,因为这些需要公布的数据成为了考量的标准,它们就变得不重要了,我觉得不是这样的。

Xanderway 发表于 2012-4-13 12:19:12

说明单纯以这个指标衡量是不准确的。
说明以个别参数反应总体,有时候是会失效的。
说明观察者对被观察事物的认识,是不完整、不深入的。
说明观察者试图建立起来的理论,是不成熟,不完善的。

以LZ所举之例,“摄影师的资历以按动快门次数衡量”,显然是荒唐的,尤其在数码时代。

t1174 发表于 2012-4-13 16:38:41

的確是有趣,不過看來只是一個可能出現的現像,是事後所謂分析的馬後炮說明,不太有前占性…

LWWLEWIS 发表于 2012-4-13 21:25:44

一项指标在一个完整的平衡的系统里的确有其作为人们参考、评价的价值,但如单纯为追求这个指标而破坏了整个系统的平衡(必然会牺牲系统其它指标为代价),其参考的意义和价值也就失去了,甚至走向了反面。

如国内某些大城市人均汽车过度拥有量,GDP的片面性指标与我们居住、生存环境的被破坏,企业为赚钱而赚钱(年度利润指标)以至人伦道德的丧失(毒奶粉事件,楼倒塌事件)......

我们音响器材的指标也一样,比如以前流行的讲法,日本器材技术指标一流,但往往指标不及的欧洲器材却更为动听的原因。

[ 本帖最后由 LWWLEWIS 于 2012-4-13 21:33 编辑 ]

chamme 发表于 2012-4-14 08:29:59

“于我心有戚戚焉”。我常用数程序代码行数的办法衡量工作量/效率/预估工作量,准得狠:lol 。但是吧,这玩意从来就不可能成为考核指标,只能私下里参考参考而已。楼主说到偶得心里去了。哦耶!:victory:

小白 发表于 2012-4-14 09:37:25

原帖由 陈_Jack 于 2012-4-13 10:46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个定律放到HIFI里是不合适的。厂家公布的那些数据确实是对声音有重大影响的。但可惜除了那些公布的数据外,还有很多物理量也影响声音,但却没有公布出来。所以说那些公布的数据不是决定性的。

但绝对不是 ...



那些数据对声音确实有重大影响,但这里有两个因素需要一并考虑进去——1)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这个问题在国外知名厂家可能没有多大问题,人家不会造假,但放在国内的一些厂家,有很可能有问题。说到底当厂家说他的失真度是0.0002% 的时候,作为消费者,如何去验证?不可能的。何况国内也根本没有一家权威的音响器材参数审核机构。所以说穿了大家怎么吹都没关系,完全靠“自律”。泱泱中国,当一件事情靠企业自律的时候,是什么结果,大家都可以yy出来。2)数据是在什么情况下测得的。这个其实很重要。测试的条件苛刻些,得到的数据必然看上去差一些,如果测试条件很“优化”,那么可以测出来很好看的数据,但那是骗人的。测数据时器材是空载,还是接负载,接多大的负载,对测试结果影响很大。不过这些懂行的人固然知道,但大多数普通消费者是不知道的。

所以,结论是:厂家公布的数据,究竟能代表什么,有多大意义,需要仔细地看,不可轻信,更不可随意横向比较。

[ 本帖最后由 小白 于 2012-4-14 09:39 编辑 ]

wagner01 发表于 2012-4-14 09:42:29

原帖由 Xanderway 于 2012-4-13 12:19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说明单纯以这个指标衡量是不准确的。说明以个别参数反应总体,有时候是会失效的。说明观察者对被观察事物的认识,是不完整、不深入的。说明观察者试图建立起来的理论,是不成熟,不完善的。以LZ所举之例, ...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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