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dianqsh
发表于 2012-4-25 09:02:55
一玖贰叁
发表于 2012-4-25 09:03:56
网络上看到的 终究只是一部分的世界。
gravity17
发表于 2012-4-25 09:04:34
:lol 那位中国留学生在国内肯定是X二代,他父母也是脑残,一般人不会那么2
davidxtb
发表于 2012-4-25 09:04:42
花钱拿奖,和行贿是两码事
LZ,这个事情因我回了一个询问是否花钱的帖。
我已专门开帖做了说明。
原帖由 davidxtb 于 2012-4-23 22:45 发表 images/common/back.gif
切切地问一句,点总这个奖项有没有花钱?images/smilies/default/shy.gif images/smilies/default/shy.gif images/smilies/default/shy.gif
.
原帖由 davidxtb 于 2012-4-24 21:18 发表 images/common/back.gif
但估计刊发宣传性的文章,也是要收费的。
不过收费是正常操作,但德国人会比较珍重自己的信誉,评价还是比较客观的。
原帖由 davidxtb 于 2012-4-25 09:09 发表 images/common/back.gif
能否在德国那边问问那些杂志社,如果真的不收钱做宣传,还有参加的那些评奖活动,厂家是否一分钱都不用交?
如果真的不收钱,国产的HIFI器材,以后也就多了一个营销的渠道了。都是在论坛里发帖子发枪文 ...
[ 本帖最后由 davidxtb 于 2012-4-25 10:13 编辑 ]
小白
发表于 2012-4-25 09:06:34
文化和思维差异大了去了。曾有中国人在美国交通违章,和警察吵架推搡,这在中国是家常便饭吧?结果当场被美国警察打倒上铐,然后坐牢。
gravity17
发表于 2012-4-25 09:09:35
原帖由 小白 于 2012-4-25 09:06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文化和思维差异大了去了。曾有中国人在美国交通违章,和警察吵架推搡,这在中国是家常便饭吧?结果当场被美国警察打倒上铐,然后坐牢。 那我也见过英国人在我们这酒驾后牛得很,打警察的。。。
davidxtb
发表于 2012-4-25 09:11:54
原帖由 gravity17 于 2012-4-25 09:09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我也见过英国人在我们这酒驾后牛得很,打警察的。。。
打完警察后会怎么样呢?
难道警察恭送他回家?:$:$:$
白版说的那个确实有先例的,上次中国游客在美国被警察暴打,也还是因为不懂得警察如何执法的,那种和警察推推搡搡的动作有可能被认为暴力反抗而招致更严重的对待,甚至开枪射击。
打警察这种事情,估计结局会很惨。我记得加里森.福特有一部电影,因为被诬陷杀了一个警察,全程的所有警察都在通缉他,准备杀之而后快的。
关于LZ举的案例,试图通过行贿受害者而让他撤诉,就法律和相关案例来说,在美国并非不可行。我是学法律的,美国的法律自认为还是知道一些。那个试图和受害人和解而让犯罪嫌疑人免于刑事处罚的事情可以做,但做事情的形式,而是通过专业律师去做,让对方知道如果撤诉的好处,即使签署相关补偿协议,都会附加一个免责声明。那个案例的父母实在是太不懂美国法律了。
让非法律专业的人,去做法律专业内的事情,也难怪那对父母会出问题。
[ 本帖最后由 davidxtb 于 2012-4-25 10:06 编辑 ]
zidianqsh
发表于 2012-4-25 09:29:53
davidxtb
发表于 2012-4-25 09:36:18
我问是否花钱,并不是说他行贿。
另外,能否让点总自己说一下,那个奖到底是否需要给德国杂志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版面费、宣传费、稿费等。
在法律上,花钱和行贿是两码事,即使LZ举的那个例子,找一个美国的专业律师去做,这种事情不仅能解决,而且不会让那对父母承担任何责任。
LZ说国内思维方式,可能确实是禁锢了很多人的思维。ARK的这种营销手法,确实让人眼界打开。但点总实在是不懂营销了,你要么就在国内光明正大地卖,不要在国内卖了,还说一些便宜話,说什么不愿意在国内卖。其实ARK这东西还不是主打国内市场的。
[ 本帖最后由 davidxtb 于 2012-4-25 10:13 编辑 ]
科研级旗舰
发表于 2012-4-25 10:02:09
扯那么多干啥,ARK MX+听过的人自己心里有数;P 为啥不能拿奖?
davidxtb
发表于 2012-4-25 10:04:03
我听过几耳朵,在国内人民币一万左右也许尚可,在国外1800欧元确实担心卖不了几台
拿个奖确实不算什么,但估计还是要给杂志社一些费用的。
bruceshen
发表于 2012-4-25 10:04:07
大熊, 何必呢?
mengmengskycn
发表于 2012-4-25 10:07:25
MARK一下
davidxtb
发表于 2012-4-25 10:07:47
因为我回了一个是否花钱的帖子,结果被引申为行贿,实在是抱歉‘
虽然对点总的产品一直评价不搞,对他的言行也不认同,但就他被质疑行贿这个事情,说一声对不起。
brobilly
发表于 2012-4-25 10:19:36
有人还是需要多包容一些,不是自己玩的就一定是最好的,开阔眼界包容各类器材,不喜欢不和口味没关系,绕道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