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acno
发表于 2019-5-31 17:32:31
没仔细看时觉得楼主太墨迹,仔细看了一下店员态度确实有问题,是我也会发火
brainless
发表于 2019-5-31 17:47:30
wwwping2011
发表于 2019-5-31 20:34:16
律师兄普法,我支持!我正好学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谢谢律师兄!
achi_faye
发表于 2019-5-31 20:47:47
讲理需要关乎金额吗?讲理需要扯别人之前xxx吗?理就是理,做好自己的工作就是天经地义。1600写成1000可以原谅,可以追回,我就不信这店员自己出门消费的时候1000能给付出去1600!
DXDXDX
发表于 2019-5-31 20:49:00
8b2y0n 发表于 2019-5-31 07:57
这个快递是我那条吖……乐盈总偶尔报错价难免的,毕竟新款他要去单独订货也没上架,,我买的价格确实就是她 ...
嘿嘿,这是4月的聊天记录,所以楼主是知道价格不是1000,还故意去找商家的,有意思了。
凌波煜
发表于 2019-5-31 21:46:27
这件事情,确实是商家的错,绝对金额不多,吃进去就好了。
不过楼主这个人一直就是这种极度爱占小便宜的,而且非常喜欢动不动就发帖,然后有选择性的选取聊天记录贴。前段时间那个声韵的事情也是楼主搞的,声韵就是《农夫与蛇》里面的那个农夫;P
所以上面很多发表观点选择不跟楼主交易的,主要还是因为楼主这个行为而已。
当然,我没觉得楼主这件事情有错,只是单纯发表意见鄙视楼主的行为。
zhzh00000000
发表于 2019-5-31 21:55:46
本帖最后由 zhzh00000000 于 2019-6-1 21:00 编辑
iverson 发表于 2019-5-31 15:22
这年头难道三观不正才是正常的吗?
一个违约商家,无数人为他说话
一个消费者在论坛曝光违约违法的商家, ...
中国的确不是法治社会,这个论坛更加不是,大家都是凭感情说话的。凭感情,这里心向名店的坛友很多。
未名
发表于 2019-5-31 22:51:12
amex 发表于 2019-5-30 22:47
看了下LZ最近几个纠纷贴
感觉应该避免和LZ发生交易
+1
benjune
发表于 2019-5-31 23:19:44
zhzh00000000 发表于 2019-5-31 21:55
中国的确不是法治社会,这个论坛更加不是,大家都是凭感情说话的。凭感情,这里心向声韵的坛友很多。
跟声韵有关么?
amex
发表于 2019-6-1 01:21:41
iverson 发表于 2019-5-31 10:11
我经手过很多商业合同,有些货物当时定价比如100元,约定两个月后送货,钱也付了。结果两个月里暴涨,卖家 ...
请先证明淘宝拍下未发货的性质和商业合同等效
一般淘宝小店店主本身就有权直接关闭交易的,店主还跟LZ解释就纯属漏缝给你们这些苍蝇叮
直接关交易哪有这么多屁事
如果你觉得店主不能有关闭交易的权利,请告淘宝他家规则违法,谢谢
这就好像你菜市场看到一般猪肉20一斤,突然看到一个店2块一斤要买,店主发现后说不好意思我写错价了。
你要不要告他啊?
DXDXDX
发表于 2019-6-1 01:29:17
amex 发表于 2019-6-1 01:21
请先证明淘宝拍下未发货的性质和商业合同等效
一般淘宝小店店主本身就有权直接关闭交易的,店主还跟LZ解 ...
等待付款状态可以关,付了不能关。
zjzju
发表于 2019-6-1 01:39:22
无论怎么弄,总离不开公平交易。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了平等原则。第五条,规定了公平原则。
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咬文嚼字不影响实质。
镜中入
发表于 2019-6-1 02:20:23
我说个事。有一次,我在论坛上著名商家,可著名了,比楼主这个商家还著名。买了一根usb线,微信,阿里旺旺,都说的很清楚了,3000成交,货物也在待发货状态,后来卖家找我,迟迟不发货,也不说不发货原因,东一句西一句,旁敲侧击,后来我明白了,后来卖家说他先点发货,然后让我先点确认收货,后来支付宝给我打了3000,相当于我帮他刷了一单,我知道价格方面出了问题,我也算是老客户了,也就没说什么,论坛,烧油,商家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关系,时间一长,情的因素自然多一些,3000这个价,只是比平时普通价低一些,也没有低很多,我付了钱,他却中途改变不卖,总归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是卖家不好意思跟我直说,也比较委婉,后面我也明白了,就配合退了款。
我自己本身也是做生意的,有一次给一个客户写订货单,单价写错了,比正常低了一些,客户定金还没交,我提出来,客户不答应,定金未交付我完全可以不交易,后来我还是将错就错了,因为总的没亏很多,只不过我少赚一点,为笔误买单罢了。
我很尊重艾米总,艾米总是性情中人,认为楼主墨迹,占便宜,楼主可能以往的帖子里面是这样,但单就这件事来看。如果我卖东西,别人定了,付了定金甚至全款,我中途加价,再跟对方谈"买卖自由",说对方得理不饶人,我觉得我没那个底气。
同样,用卖猪肉举例子,2块一斤,我要买,他说写错了,ok,肯定没问题啊。但是如果我已经付了两块钱,卖肉的一边切肉,一边告诉我我还得补钱,才能给我一斤肉,我当然不会告他,我会用菜刀剁他。
楼主这件事就是,卖肉的老板的小弟,报错了价,但是小弟其实就是代表老板,钱付了,加价,这就不是自由交易,不是买卖双方自愿了,如果这个时候还能所谓自由交易,那这个市场,也太自由了吧。
镜中入
发表于 2019-6-1 02:24:38
至于前面的大佬,谈能不能告,怎么告,那就是确切的法律的问题了,中国人的理,永远离不开情,从情理来看,我还是觉得600块掏了算了,以后卖东西看清点价格,不是每个买家都像论坛里一些朋友这么好说话的。
镜中入
发表于 2019-6-1 02:42:00
这个帖子,不由得让我想起当年沸沸扬扬的赤峰市拆迁房买卖案,和这个帖子内容有一点点类似,哈哈,结局可精彩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