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爱好者俱乐部章程草案 耳机爱好者俱乐部理事会 耳机爱好者俱乐部章程草案 一、 耳机爱好者俱乐部 耳机爱好者俱乐部是志同道合的耳机爱好者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建立的非商业性民间组织,耳机爱好者俱乐部论坛是会员活动的主要场所。 二、 耳机爱好者俱乐部/论坛的管理机制 1.耳机爱好者俱乐部/论坛由正式会员和理事会组成,理事会保留管理网站和论坛的一切权力,包括决定俱乐部的发展方向、关闭/开通论坛和分论坛、版主的任用/撤销、吸收/注销会员。理事设4-8名,原则上不对论坛/分论坛的进行直接管理。 2.网站和论坛的管理执行者为理事会委托的程序员,程序员按照理事会的要求管理论坛,包括开设新的分论坛/关闭论坛/吸收/注销会员,程序员对网站和论坛做较大调整时需事先争得理事会同意。 3.分论坛的管理由理事会委托的版主负责。每分论坛设立版主2-4名,由个人自荐/网友推荐,本人同意后,理事会授权。理事可兼任版主,但各分论坛版主间不可兼任。版主有权利根据俱乐部章程删除/移动/编辑违反章程的贴子,警告违反章程的会员,封禁严重违反章程的会员。 三、 俱乐部会员和理事会 1.俱乐部理事设:小白、电视、谷雨、CYC、大饼、wukankan、RogerShih、S&S、平衡、springson、Winny、吴童。 2.理事由理事会推举产生,新理事的产生和原理事的撤职原则上需经理事会2/3或2/3以上理事同意方可生效。 3.理事和版主如有违反俱乐部章程和滥用职权之行为,经2/3或2/3以上理事同意,将撤销其理事/执行版主职务,转为普通会员。 4.会议事是理事和版主的议事场所,普通会员无权进入,理事和版主三日内不发表意见的,认同为赞同讨论结果。 5.违反俱乐部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同意将注销其会员资格,被开除的会员如要求恢复会员身份,需经全体理事同意。 6.会员的级别:会员级别随发帖数量而提升,会员级别不等同于会员的水平。 四、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会员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耳机爱好者俱乐部的章程和决议。 2. 不得发布/链接反动的、色情的、迷信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和丑化国家领导人的言论、消息、图像。 3. 不得注册与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理事会/理事/斑竹相近和相关的ID。 4. 会员原则上不能为任何厂商,故不得注册与国内耳机/耳机放大器厂商相同或相关的ID。 5. 原则上一位会员只能注册一个ID,不得注册多个ID用以进行违反章程之行为。 6. 会员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7. 会员享有平等的参与讨论和活动的权利,非会员不享有发贴的权利。 8. 会员不得利用论坛为个人谋求声望和经济利益,不得利用论坛张贴广告、进行商业宣传和经营活动。 9. 会员要相互尊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对理事会和会员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 10.会员不得在其它耳机/音响相关论坛上发布违法的信息和有人身攻击或侮辱之行为。 11.会员享有评价理事/版主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但只能在“站内事务”分论坛张贴相关信息。 12.会员享有在论坛发布求购/转让器材的信息,不得有欺诈行为,但只能在“交易区”张贴有关消息。 13.会员有讨论耳机和耳机放大器之外其它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恶意灌水。 14.会员在1年内发贴数量不超过10篇的,俱乐部有权注销其会员资格。 15.会员享有自行注销会员身份的权利。 五、 俱乐部活动 俱乐部将不定期在各地举办会员的聚会/欣赏活动,具体情况请当时到论坛查询。 耳机爱好者俱乐部理事会 成员:小白、电视、谷雨、CYC、大饼、wukankan、RogerShih、S&S、平衡、springson、Winny和吴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