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my_wan 发表于 2011-6-28 12:35:39

回复 65# 的帖子

先谢谢版主抽空解释,然小弟仍有几件不明之事,还望指教:

1) 如果没有相对明确而大家都了解的法则,而由看到帖子的版主作个人处理,则我等应该以互相责骂为被封的标准,还是以先骂的为标准呢?
2) 帖子中只否只计算开骂为违规行为,而不理会各种没根据丶纯推测的挤兑揶揄,甚至抵毁诬蔑?
3) 在本吵架帖中,如何定性谁为开骂之人?是被对号入坐而自己成为SB的,还是被指要闲着回家看AV并被指因对版主言论有顾忌而缩特的人?

我等会员,说到底也只是希望有一个相对和谐共融,气氛融洽的交流环境,总不想坛上出现太多虚假陈述,随意猜测及互相攻击的情况。如果坛上管理让人无所适从,会员亦不知道何以自处。

creamy_wan 发表于 2011-6-28 12:43:27

回复 74# 的帖子

如果按照根事件没有关系,就不可以出来说话,而且是指言论阴扬怪气的说话就认为是开骂的话,我没有话可以再说,以後也甚麽都不用再说,这明显就是每个人对开骂的标准不同,而版主的身份,就可以为这种不同定性。

我们以後尽力的挤兑就可以了,只要不被认为是开骂的一方,说些甚麽,干些甚麽都不重要。

小白 发表于 2011-6-28 12:48:41

网友发贴如果连"挤兑揶揄"都要封,那这个论坛环境也太危险了,我想没人希望耳机俱乐部论坛搞成如此吧? "诋毁污蔑", 我觉得还够不上. 当然,话说到底,如果有版主看到,认为"叫人回家看AV"已够得上诋毁污蔑,做出不同的处理,我个人也完全支持.这本就是各人对言辞程度的理解而已,是不可能取得一致的. 我们不可能把版规严密到具体列出所有不当言辞,定义出相应的处理级别. 这是不可能之事! 最终还是看当事处理的那位版主的个人理解. 我前面说了,即使法庭判案也是如此的. 即使法律也不可能具体细目到能每个案子的判决都不引起争议. 我们不能说"这个判决不公平,如果换一个陪审团,就不是这个结果". 因为关键的就是此次的陪审团,而不是下一次的.

此次kumochan也只是被封1周而已,不是永久禁言. chaisan网友在另一贴里也已道歉. 我认为这样已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小白 发表于 2011-6-28 12:49:56

原帖由 creamy_wan 于 2011-6-28 12:4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按照根事件没有关系,就不可以出来说话,而且是指言论阴扬怪气的说话就认为是开骂的话,我没有话可以再说,以後也甚麽都不用再说,这明显就是每个人对开骂的标准不同,而版主的身份,就可以为这种不同定性。

...



如果你的个人准则是,既然如此,我可以最大程度地去利用版规,拼命挤兑人,使劲打"擦边球",那你可以这么去做. 这是你的自由.

creamy_wan 发表于 2011-6-28 12:55:18

回复 80# 的帖子

嗯,说人家因其他人缩特,都不是没有根据的抵毁了...

好的,那以後擦边球多着了,版主们好好看着,不要漏了...:handshake

[ 本帖最后由 creamy_wan 于 2011-6-28 12:57 编辑 ]

lanyad 发表于 2011-6-28 12:58:42

原帖由 creamy_wan 于 2011-6-28 12:55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好的,那以後擦边球多着了,版主们好好看着,不要漏了...:handshake
个人认为这就是法律和道德的问题。版规就是论坛的法律,法律是底线,不是什么事都要去触及法律的神经
打法律的擦边球,那就是道德的问题。
愿意去做怎样的人,期望得到个怎样的社会评价,本就是个人意愿,别犯法就OK

Evangelion 发表于 2011-6-28 13:03:49

AV,很好,暑假回去还要开下呢~~~
ACG,很好,刚下了24张茶太CD~~~
骂人,很不好,封!
云酱这回是冲动了,但私以为各打五十大板也就算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是了
OVER

creamy_wan 发表于 2011-6-28 13:06:08

回复 82# 的帖子

嗯,人家说了就是法麻,就是要投其所好,好好揣摩一下...

不然边擦不了,却被人家擦了...

ibishit 发表于 2011-8-13 19:19:29

看av有点过了: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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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对本坛处理kumochan和chaisan吵架事件的手法表示疑惑,并查询有关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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