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2man
发表于 2009-8-20 14:20:52
晕,我觉得这帖子有点对人不对事吧,白版说的完全没错,既然论坛程序允许布版封人,那便是手上有权,并且,84在当时与布版争论时是清楚布版有此权利的。亦即,84是清楚他那么做的风险并且坚持继续的。不应该讨论布版跨区封人是否合法,而是讨论是否应该封掉8492和鳟鱼两个ID。
而现在此两人的帖子都被封掉而无存照,又如何可以判断。。。:L :L
[ 本帖最后由 pig2man 于 2009-8-20 14:24 编辑 ]
cranesky
发表于 2009-8-20 14:22:21
原帖由 ricepig 于 2009-8-20 14:12 发表 http://www.headphoneclub.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在你发上面那个贴的时候已经很明确了,只是你认为你上面那一贴“很中性”“很客观”而已。
你这个逻辑比较搞笑:
1、跨区封禁,程序允许,规章没有禁止——也就是说,版主可以据此操作,且不会违反任何版规(或者你可以指出来?);
2、你所谓的不同意和我所谓的同意,都是主观判断;是你把我归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从我的字里行间读出了你想要的论据。
我发表那个“没营养”的帖子,是因为我发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讨论什么,动机不清(或者不纯)、目的不清、讨论基础不清,在那由着自己评判,呈口舌之快。
creamy_wan
发表于 2009-8-20 14:27:32
在现行制度下跨区执法没有问题,因为它是以现行法制办事。
不过,既然有坛友提出异议,则可以考虑一下这制度是否应该继续使用,抑或是进行一些修订。
另一方面,事主执法似乎有不当使用权力的嫌疑,个人建议这个应该作出明确限制。
cranesky
发表于 2009-8-20 14:30:57
建议发起投票:
1、明确版主能否跨区封禁;
2、明确事主能否直接封禁(或者需要找其他版主会商确定)
pig2man
发表于 2009-8-20 14:39:51
同意creamy_wan大的意见。:)
这次最大的问题是封得太快而无存证。公之于众、据法发落应该会更好。另一个问题是事主执法难以服众。不过这两点怕是难以通过程序加以限制、应当写进论坛规则加以明确。
而跨区这个事情纯属无中生有。虽然布版不是主区斑竹,但是实行职权已经很久了,大家应该可以认可其在主区的职权的,若有问题早点不是这里说做甚。
当然现实状况是论坛大多独裁环境,因为版主的权力是绝对的,机械程序无法真正的实现“民主制度”。真正的问题是损失掉8492与鳟鱼两位高水平会员是否值得。以见识和水平、又或是热心程度言,这两位算是相当的出众。当然,这个事情是布版的考虑。
俺明白以现实的管理者的经验,即便能力再高,出言不逊的话也还是不合适团队的合作。但是论坛毕竟是大家随意发言的场所,是否可以轻松一些。
[ 本帖最后由 pig2man 于 2009-8-20 15:10 编辑 ]
guyongsoft
发表于 2009-8-20 16:42:32
84骂人屡教不改,这个是明确不对的,执法的“依据”确凿。
B版封84,不涉及“程序违法”,因为论坛程序明确赋予隔区封人的权利
至于当事者执法是否要“避嫌”,并非关键,执法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仅需要“依据”和“程序合法”两个要素。B版难道仅仅因为自己被骂才封84?这是B版第一次被骂?这个还需要讨论吗?至于别的次要因素“量刑适当”,我也建议适当减刑。
骂人的“境界”,84党倒是应该努力向元老版主校长好好学学,人家骂得在理,对事不对人,骂得别人服气,骂得有营养,骂得让人拍案叫绝。。。自己反思吧,就从你对D类功放的评价,已经看得出你的眼界和实际应用的基础如何了,说这话倒不是因为争论过,趁机落井下石让你难堪,真的,俱乐部藏龙卧虎,你我都太渺小了。
论坛规则需要进一步完善也好,84党存在大批拥趸也罢,但请注意:论坛纠纷的仲裁,毕竟不同于司法程序或者行政复议有关规定,别动不动什么“投票”,“论坛是大家的”之类冠冕堂皇,现实生活中都追求不到的MZ,何必要到虚拟社会中去体现?论坛这种虚拟社会,在MZ基础的上制定版规,然后通过德高望重的斑竹来“集中”执行,说穿了就是这么回事,无限制MZ世界上任何角落都不存在。
[ 本帖最后由 guyongsoft 于 2009-8-20 16:48 编辑 ]
nadesicozhao
发表于 2009-8-20 17:38:12
以前的84不是这样
以前的论坛也没有那么多居心卜测的马甲
以前的论坛讨论问题都是对事不对人的
现在到处挑事的人很多
anderson
发表于 2009-8-20 17:40:33
原帖由 nadesicozhao 于 2009-8-20 17:38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以前的84不是这样
以前的论坛也没有那么多居心卜测的马甲
以前的论坛讨论问题都是对事不对人的
现在到处挑事的人很多
确实,我想他也是事出有因的。
kell
发表于 2009-8-20 17:42:02
终于忙完了、、、、我来说两句,对于跨区封人的对错暂且不谈,先只说网友们对问题的分歧。
第一、对器材有不同见解是正常的、也是允许的,这个不是衡量一位烧友的尺度、更不能看作为异己。
但出口伤人、诬蔑诽谤、有意制造事端者必需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第二、由于论坛的“程序”问题、使部分斑竹有跨区封人的权利,对于那些发广告的可以使用这个权力,但对于论坛上的
网友来说、这个权力的使用就要谨慎行事了,决不可冲动。希望今后各位斑竹大人三思而后行。
第三、对于84的处理、作为当事区的斑竹之一的我,没有任何意见。
希望布版火气过后、从轻发落84,不要让他漂泊的太久了、、、让他早日回到家园。
yangmetal
发表于 2009-8-20 17:55:56
héhé, 外国人斑竹来了;P~~
一个摄影版鹰派+外国人帮腔+主版DAC1教主, 这个组合蛮刮三
对管理团队积怨都宣泻完了?能开始建设性的讨论版规了吗?
anderson
发表于 2009-8-20 18:00:56
原帖由 guyongsoft 于 2009-8-20 16:42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84骂人屡教不改,这个是明确不对的,执法的“依据”确凿。
B版封84,不涉及“程序违法”,因为论坛程序明确赋予隔区封人的权利
至于当事者执法是否要“避嫌”,并非关键,执法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仅需要“依据” ...
你这个说法有点问题,关键之一就是假定现存即合理,这无意中就把版主的形象贴上傲慢的标签。
现实里碰到群众有很大意见的事情,ZF也得要斟酌反思甚至让步,前阵的通钢事件就是如此。碰到观点不一产生口角,网络上是常见的,由于都是打字,背后的真正含义可能不清楚。这时版主应显示管理调解的水平,而非反过来促使事态加速升级。总是强调:“这是我的权力,所以我这么干就一定没问题”,是较为傲慢的姿态,反而很容易引起网友的反感,甚至让人忽视了当事人骂人的无礼。
bhcbhcbhc
发表于 2009-8-20 18:49:35
nadesicozhao
发表于 2009-8-20 19:04:33
原帖由 anderson 于 2009-8-20 17:40 发表 http://www.headphoneclub.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我想他也是事出有因的。
我正是知道他事出有因
才会一直和他说道理 正常情况下 他这样的恶意攻击 我警告3次就封掉了
但是现在情况是他自己的误解很大 根本不理我说什么 我也没办法
一个人如果形成了思维定势 确实很难改变了
nadesicozhao
发表于 2009-8-20 19:07:17
我个人愚见
有些人喜欢动不动就讨论版主怎么样
那些高级别的会员自己也该反省下
如果认为版主应该自律的 自己作为高级会员也应该懂得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要说公平的话 任何会员都应该是一视同仁的 高级会员犯错更加不应该
害虫
发表于 2009-8-20 19: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