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erson
发表于 2009-8-20 19:29:20
原帖由 nadesicozhao 于 2009-8-20 19:04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正是知道他事出有因
才会一直和他说道理 正常情况下 他这样的恶意攻击 我警告3次就封掉了
但是现在情况是他自己的误解很大 根本不理我说什么 我也没办法
一个人如果形成了思维定势 确实很难改变了
他毕竟还是比较小一点,那个年龄容易有点腻烦情绪:P,有时火头上来一时太冲,也是会有的。
骂人是不对,封也封了也没办法了,只是希望不要封太久,因为他也不是说有诸如捣乱一类的故意。
anderson
发表于 2009-8-20 19:32:32
原帖由 nadesicozhao 于 2009-8-20 19:07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个人愚见
有些人喜欢动不动就讨论版主怎么样
那些高级别的会员自己也该反省下
如果认为版主应该自律的 自己作为高级会员也应该懂得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要说公平的话 任何会员都应该是一视同仁的 高 ...
你说得对,会员也应该自检一下。
cfuer
发表于 2009-8-20 19:33:11
zcwinner
发表于 2009-8-20 20:25:21
无非就是一群人觉得84被封,气不过要找个台阶下,而另一群人就拉不下脸不肯给台阶而已:)
taoyu558
发表于 2009-8-20 20:40:17
该封没错
不过最好先通知本区版主再执行
guyongsoft
发表于 2009-8-20 20:52:44
原帖由 anderson 于 2009-8-20 18:00 发表 http://www.headphoneclub.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说法有点问题,关键之一就是假定现存即合理,这无意中就把版主的形象贴上傲慢的标签。
现实里碰到群众有很大意见的事情,ZF也得要斟酌反思甚至让步,前阵的通钢事件就是如此。碰到观点不一产生口角,网络上是常见的,由于都是打字,背后的真正含义可能不清楚。这时版主应显示管理调解的水平,而非反过来促使事态加速升级。总是强调: “这是我的权力,所以我这么干就一定没问题”,是较为傲慢的姿态,反而很容易引起网友的反感,甚至让人忽视了当事人骂人的无礼。
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相反,我觉得84被封来得晚了,在你看来几个斑竹对84还不够宽容?以至于“终极会员”长期游离在版规外面已经很久了。
至于现有制度是否合理,我不反对进行修正和具体细化,每当出现新现象新问题,一些政策和方针总是要进行调整的。
“这是我的权力,所以我这么干就一定没问题”,这话问题就大了,“权力”是否被合理使用,肯定有前提条件的。 84多次对B版赵版及众多网友的恶言相向,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B版凭此事实,依据版规的相关内容,执行程序,正确履行了“权力”,有何不妥?不解。
另外,论坛上为何禁止人身攻击?恰恰就是因为“由于都是打字,背后的真正含义可能不清楚”,因此论坛交流应该友好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互相尊重,宽容的心态是交流的前提条件,蹭听了几件高级器材当自己是根橛了,说话总是高屋建瓴(实际上也是漏洞百出,老烧基本都是围观看热闹了)长此以往,就算84党年纪小很多,人家总是要烦的,是人都有点火性,再三的不识抬举那当然只能公事公办了,
anderson
发表于 2009-8-20 21:16:17
原帖由 guyongsoft 于 2009-8-20 20:52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相反,我觉得84被封来得晚了,在你看来几个斑竹对84还不够宽容?以至于“终极会员”长期游离在版规外面已经很久了。
至于现有制度是否合理,我不反对进行修正和具体细化,每当出现新现象新问题,一些政策和方针总是要进行调整的。
“这是我的权力,所以我这么干就一定没问题”,这话问题就大了,“权力”是否被合理使用,肯定有前提条件的。 84多次对B版赵版及众多网友的恶言相向,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B版凭此事实,依据版规的相关内容,执行程序,正确履行了“权力”,有何不妥?不解。
另外,论坛上为何禁止人身攻击?恰恰就是因为“由于都是打字,背后的真正含义可能不清楚”,因此论坛交流应该友好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互相尊重,宽容的心态是交流的前提条件,蹭听了几件高级器材当自己是根橛了,说话总是高屋建瓴(实际上也是漏洞百出,老烧基本都是围观看热闹了)长此以往,就算84党年纪小很多,人家总是要烦的,是人都有点火性,再三的不识抬举那当然只能公事公办了
咳......算了,想起他好像踩过你,难免站不到中立立场,我就不继续讨论了。
guyongsoft
发表于 2009-8-20 21:23:24
原帖由 anderson 于 2009-8-20 21:16 发表 http://www.headphoneclub.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咳......算了,想起他好像踩过你,难免站不到中立立场,我就不继续讨论了。
说到标准的“中立立场”,它不是你我的根贴,而是现行的版规,请不要搞错了。
anderson
发表于 2009-8-20 21:34:44
wowowow,不要搞错,我没有说他骂人事对的喔,当然更没有说版主“不可以”封。我只是讨论现行的做法可以有改进之处,既然版主同意也已经发起投票,说明我们的意见他听到并且考虑了,我想我要讲的基本也讲完了。
我刚才看到你一边风度翩翩地传道说要有宽容的心态,一秒之后便顺带骂他“当自己一根X”? 只是惊奇于此。可以如汝所言先恢复宽容之心,后再做讨论,谢谢。
tatsuyatch
发表于 2009-8-20 21:46:35
支持GiGI,道理其实大家都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没什么讨论的,在论坛里就要入乡随俗,有规矩,有版主(执法者),就要有服从。
无法在这里生存的就趁早离开这里,想在这里的就遵守这里的规矩。
论坛也不是强迫某些人要来参与,没必要在这里指手画脚的
tatsuyatch
发表于 2009-8-20 21:47:57
就好象一个罪犯被枪毙,强调自己是为了#¥%真善美的感人肺腑的原因,强调应该人性看待,有用吗?
tatsuyatch
发表于 2009-8-20 21:53:46
当您申请用户时,表示您已经同意遵守本规章。
欢迎您加入本站点参加交流和讨论,本站点为公共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在这个论坛注册是完全免费的! 我们希望您遵守以下的论坛规定. 如果你同意此条件, 请在此页底部点击同意按钮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耳机俱乐部章程》;
2.不得在发布任何色情、非法、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3.严禁发表、链接有关政治、色情、宗教、迷信等信息,违反者将记录信息送给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任何商家在未经过本网站允许之前发布商业广告;
5.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6.互相尊重,遵守互联网络道德;严禁互相恶意攻击、漫骂;
7.本网站不对论坛内的任何交易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8.管理员及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论坛中的任意内容;
9.网管拥有管理论坛所有信息的一切权利。
10.为避免利用重复注册的ID在论坛引起不必要的冲突,新注册会员须在线1小时后方可发言。
谢谢zhuangnd兄弟引述,一个新人都能注意到如此细节。
有些老鸟看来是在打自己耳光了的。
guyongsoft
发表于 2009-8-20 21:57:29
原帖由 anderson 于 2009-8-20 21:34 发表 http://www.headphoneclub.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wowowow,不要搞错,我没有说他骂人事对的喔,当然更没有说版主“不可以”封。我只是讨论现行的做法可以有改进之处,既然版主同意也已经发起投票,说明我们的意见他听到并且考虑了,我想我要讲的基本也讲完了。
我 ...
我并没说你搞错了一些最基本问题。
不过,“当自己是跟撅”,那确实就是他的所作所为哈。我说错了?观点可以不同,但请不要选择性无视。
建议您可以加入某群,想必会大开眼界的。;P
dellbn
发表于 2009-8-21 00:18:40
我在论坛也看了几年,近来比较多还是潜水,实在也没什么“技术”能提供给大家。不过我觉得作为版主跨区操作,这可能大家习惯了大多数论坛不能的情况,其实细想一下,版主能跨区操作为何不通呢。虽然在版区上有一定的差别但毕竟不是在工作上那种职业性的细分。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或绝对的习惯是版主不能跨区操作,这样想来B版至少这次是通理的,如果大家觉得不好,大可再提意见改进。
至于这次封8492的ID,的确也是够格了,我本人并没有与他有什么直接讨论,毕竟水平不在一个档次,但作为一个旁观者,已经觉得其发言很多时候会令人不快,对于自已不接受的直接冷言相对甚至带有非常强烈的讽刺味道(也不能排除我语文水平不怎样会错意),就算一个网友见识再多水平再高别人可没有必要来受气的,从这角度看8492的确也损害了别的网友的利益,封一下禁言一下也是合情合理的。
最后我还想提下意见,封ID不应连以前的贴子也封掉,一来就算之前有不妥的言语,别人也可以看到以作佐证。二来不管谁都有可能有些有用的,或别人需要看的贴子,或许刚有人需要而被封了,岂不带来不便。这点希望如果版主看到我的回贴,看看是否可以改善一下。
htyhty
发表于 2009-8-21 00:29:51
creamy_wan的话很有道理,各位不要选择性忽视,还没有看到哪位斑竹出来说说对这3个点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
1) 坛规容许版主跨区执法,是否有一定的原则和合理规范?所依据的执法理由是否有利于论坛的健康发展?
2) 跨区执法,是否有越俎代庖的情况?又是否严重违反法制的核心价值?
3) 事主执法,是否牵涉不当使用权力和滥权?
斑竹们来说说呢,比如对第三点你们都是什么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