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kecopy 发表于 2011-5-10 18:33:39

简单一贴就能试出那么多信息,值了

Evangelion 发表于 2011-5-10 19:05:33

原帖由 小白 于 2011-5-10 13:51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我觉得BESTBUY的营销模式确实可说"比较先进",比我们永乐,国美那种模式要"先进". 至少两点: 1) 不收厂家进场费, 2) 销售员不专属于某一厂家,而能给顾客全面的介绍和推荐,多好啊. 可惜完蛋了.最适合中国 ... 可惜Bestbuy在上海的店全关了,五一俺一回家俺妈就给俺唏嘘鸟~~~

bydrizzen 发表于 2011-5-10 19:20:05

莫名其妙啊,明明一条战线的有什么好吵的

感觉就像不同产品用户互相骂对方是黑枪似的

lbj_vk 发表于 2011-5-10 19:32:55

嘛,这贴说明天气够热了,各位XD不惜口水辩论之余,别忘了喝口水回回HP啊

beilamode 发表于 2011-5-10 19:36:26

为啥怪物猎人没有大陆服务器,原因很简单,没有pvp啊,中国网友最喜欢什么当然是pk啦,为啥?传统美德啊:lol

jianghuayintiao 发表于 2011-5-10 19:53:59

sentence 发表于 2011-5-10 20:10:34

原帖由 jianghuayintiao 于 2011-5-10 19:5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商家都灰常善良,人品极品,4000的东西,你买回去,反正横竖都不满意,退了并反还400折旧,下家购买前商家很负责的告诉你,这东西是有某人使用过几天,保质照旧与新品无异,你如果买上家的折旧费转给你,3600。。 ...

您说的这是梦幻世界,现实生活中,退货的人会想尽办法少给折旧费,十分之一根本就是做梦,商家也说想尽办法把退回去的东西当全新的卖的

jianghuayintiao 发表于 2011-5-10 20:15:36

冰冰鱼 发表于 2011-5-10 20:28:43

难道没人知道美加无条件7天(也有14天甚至30天的)退货收回的退件,是可以再次包装出售的吗?这些由厂家或商家重新包装后的退件,都有不同的折扣并标明是二次出售商品,同时也享受一定程度的质保。我们这里甚至还有规模不输于BESTBUY的大卖场专门销售这种重包装的商品,生意红火。完全不了解这种销售方式,就上着杆子给商家瞎操心,真是无语……:L

[ 本帖最后由 冰冰鱼 于 2011-5-10 20:30 编辑 ]

blizzard_c 发表于 2011-5-10 20:37:34

这种要求在中国是不现实的。为什么呢,也没必要多讲。

zhuverson36 发表于 2011-5-10 20:53:55

这都能讨论啊。。。

whisky_qz 发表于 2011-5-10 21:20:51

原帖由 小白 于 2011-5-10 16:55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消费者不买某个东西,不会死,对商家来说,如果始终没有生意,要关门的。在消费者已有购买意向、但未实际付钱之前,你看看是谁强势呢?当然有些商家是生意忙得做不过来,比如苹果店,它可能比消费者更强 ...

这样的,本来在交易之前,商家有货,买家有钱,一个要买,一个要卖,看起来很公平平等。

但问题在于,从商品的角度来看,商品对商家的透明度是100%,也就是说商家掌握了所有关于商品的信息。但正常的情况下,一个商品对消费者的透明度不会是100%。
有道德的商家当然会尽量提高商品对消费者的透明度,这样的话,消费者完全了解这个商品,然后又很清楚自己的需要,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个交易是公平的。
这是理想状态。

但首先正常情况下,如我所说,商品对消费者的透明度很难在购买之前达到100%,其次,如果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介绍再添油加醋,甚至加以误导,情况就更坏。所以在正常的情况下,在交易行为构成之前,消费者永远是弱势群体,因为只有在他买下并用过这个商品了,他才会100%的了解这个商品的所有信息。

这个就是“限期无条件退货”这个服务背后的道理所在。

DannyLeslie 发表于 2011-5-10 21:42:45

原帖由 chkecopy 于 2011-5-10 10:0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我不过是想买两个比较感兴趣的,回家AB一下,哪个不满意退哪个。这个很过分吗?起码我也算潜在客户,不然干嘛冒着付邮费的风险在这里折腾? 以楼主这个性格,买手机估计也要先拿2个,然后做碰撞试验、弹性试验,把摔坏的那个退了。要相信厂家对于自己的产品都是认真对待的,不会把A做得太好而B做得很不好。不知道楼主以前买内存、买笔记本是不是用秒表测量运行速度的,慢的退了?楼主适合做无损检验一类的工作,商品买卖不可能完全如此,因为你退了,如果销售商接受了,那么岂不是有其他消费者需要购买二手的被你遗弃的产品了?除非哪天店家只有挑剔的顾客了,否则应该不对你这类顾客太感冒。当然楼主可以自己去店里坐坐听听,那样能买到更加适合你的产品。

[ 本帖最后由 DannyLeslie 于 2011-5-10 21:48 编辑 ]

cmd5700 发表于 2011-5-10 21:56:42

确实看清了很多枪手,我还真不相信作为消费者都不从自身利益出发,而是维护商家利益!
各位请自行检索出某些一直潜在论坛的XX

m4a1m203 发表于 2011-5-10 22:06:06

原帖由 chkecopy 于 2011-5-10 10:1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当时买k701的时候,人家都可以让我不满意包退。
那个可是耳机哦,分分钟可能被搞坏的,都有这自信。
耳放、解码之类的东西,开没开过包装根本就不影响再卖的。
请问您,想,或者愿意买,别人,买过的"全新"产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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