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俱乐部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creamy_wan

对本坛处理kumochan和chaisan吵架事件的手法表示疑惑,并查询有关尺度

[复制链接]

73

主题

3704

帖子

24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24
注册时间
2006-1-25
发表于 2011-6-28 11: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不像巴总像铁叔叔,,,,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5

主题

3970

帖子

37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37
注册时间
2007-2-14
发表于 2011-6-28 11: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2# 的帖子

这次您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主题

3704

帖子

24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24
注册时间
2006-1-25
发表于 2011-6-28 11: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啊,逃不过看门兄火眼睛睛,,,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22

主题

10万

帖子

3764

积分

版主

俱乐部理事

Rank: 10

积分
3764
注册时间
2001-11-21

优秀版主奖耳机鉴赏奖社区建设奖

发表于 2011-6-28 11: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这样,谁无援无故第一个开骂,就封谁.  被骂之后回骂的,可不处理. 我们无法要求网友都象基督一样被打左脸还凑右脸上去吧? 耳机俱乐部的网友没有义务挺骂不回嘴,版规也没有要求网友被骂之后不能回嘴.

所以看似是双方的对骂,但如果可以清楚找出是谁先无缘无故开骂的,就处理他.  另一方可警告一下,但暂不处理.

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 耳机俱乐部本就是个松散组织,不是KGB,FBI之类严密组织,有严格的纪律和行事规范.  具体各个版主处理时可能有尺度差异.
安润上海店:http://anrun.taobao.com
小白的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headphoneclub
欢迎订阅微信公众号“耳机俱乐部小白版主”
B站频道:http://space.bilibili.com/2327210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主题

3704

帖子

24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24
注册时间
2006-1-25
发表于 2011-6-28 11: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KGB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445

帖子

1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19
注册时间
2006-3-18
发表于 2011-6-28 1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把规则明确的说出来也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903

帖子

8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积分
8
注册时间
2010-1-30
发表于 2011-6-28 12: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AV也是日本非常核心的文化吧~~~~~

其实大家都用看AV的心态看待这事不就行了~~~~~

看看就好~~千万别较真~~~~
[img]http://www.headphoneclub.com/forum.php?mod=a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0

主题

8818

帖子

122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122
注册时间
2010-1-26
发表于 2011-6-28 12: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5# 的帖子

我觉得 白版所说的恰恰指的是 本论坛没有任何具体的管理办法 一切因管理员尺度而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主题

1269

帖子

15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15
注册时间
2004-9-22
发表于 2011-6-28 12: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骂人的不封,被骂的封,奇葩一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22

主题

10万

帖子

3764

积分

版主

俱乐部理事

Rank: 10

积分
3764
注册时间
2001-11-21

优秀版主奖耳机鉴赏奖社区建设奖

发表于 2011-6-28 12: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eathia 于 2011-6-28 12:06 发表
我觉得 白版所说的恰恰指的是 本论坛没有任何具体的管理办法 一切因管理员尺度而异。



论坛都是人管理的吧? 没见过机器人管理的论坛. 而且都不是一个人管理的吧? 有管理权限的版主们天南地北,也不会经常碰头讨论管理尺度如何严格一致的问,题. 就算是最神圣严格的法律,事实上也是靠法官或者陪审团的个人意志,个人尺度去决定的. 一个案子如果换个陪审团或法官,结果可能完全不同,但那又怎么样呢? 关键就是这一次的陪审团和法官的裁定是怎么样的.

虽然有书面的法规,但很多具体问题,具体情况,都是靠人的权衡,考虑和裁量的. 如果有人的想法是世界上存在绝对公正的,说一不二的,不会引起任何争议的管理和裁判,那我只能说,太幼稚了. 耳机俱乐部有版规,但具体问题的处理,是由人来考虑和决定的. 而且最终的处理,就是这一次,这一个人的处理决定. 论坛也不是神圣的法庭,不会有申诉和仲裁,处理就是final的. 若没有这个基础,每次处理都必须100%人认可,那大家就整天吵着玩吧,啥处理也不要做了. 对一个案子各人可以有各人的看法,但不改变管理的决定.
安润上海店:http://anrun.taobao.com
小白的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headphoneclub
欢迎订阅微信公众号“耳机俱乐部小白版主”
B站频道:http://space.bilibili.com/2327210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1105

帖子

6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积分
6
注册时间
2007-1-18
发表于 2011-6-28 12: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正常
又正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0

主题

8818

帖子

122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122
注册时间
2010-1-26
发表于 2011-6-28 12: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1# 的帖子

书面法规只是一个参考性的东西而已,而且在出现某县非常情况的时候,书面法规会起很大作用。我见过管理规则很严格的论坛,也见过俱乐部这样的。就多次观战看来,本论坛确实需要一个管理办法统一下处罚的类型。惩罚尺度当然可以因人而异。

[ 本帖最后由 feathia 于 2011-6-28 12:2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22

主题

10万

帖子

3764

积分

版主

俱乐部理事

Rank: 10

积分
3764
注册时间
2001-11-21

优秀版主奖耳机鉴赏奖社区建设奖

发表于 2011-6-28 12: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单就这一次吵架事件而言,我记得的是,chaisan先对拜亚某耳机新品的宣传出言嘲讽,然后kumo就出来开骂. chaisan所云"回家看AV",我觉得还够不上是个人攻击,但kumo随后的开骂则肯定是. 此事原本是chaisan看不惯拜亚耳机的宣传,和kumo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跳出来攻击chaisan,我觉得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理由和辩护.  

如果两人开战,不分原因两人都应同样处理,那么等于说,街头有人打架,可以不必管谁先动的手,应各打50大板,同等处理. 我认为这样是不合理的.
安润上海店:http://anrun.taobao.com
小白的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headphoneclub
欢迎订阅微信公众号“耳机俱乐部小白版主”
B站频道:http://space.bilibili.com/2327210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9

主题

2301

帖子

1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积分
16
注册时间
2009-5-18
QQ
发表于 2011-6-28 12: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白 于 2011-6-28 12:30 发表 单就这一次吵架事件而言,我记得的是,chaisan先对拜亚某耳机新品的宣传出言嘲讽,然后kumo就出来开骂. chaisan所云"回家看AV",我觉得还够不上是个人攻击,但kumo随后的开骂则肯定是. 此事原本是chaisan看不惯拜亚耳机的 ...

就本次事件而言,我赞同当下处理以及白版的解读。
MDAC+NOVO+GMP435s,K701,SR225 / IPC+PHA30i+SE2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241

帖子

1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Rank: 2

积分
1
注册时间
2011-6-8
发表于 2011-6-28 12: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孽总 于 2011-6-28 12:4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耳机俱乐部微信
耳机俱乐部微信

QQ|联系我们|有害信息举报:010-60152166 邮箱:zx@jd-bbs.com|手机版|Archiver|黑名单|中国耳机爱好者俱乐部 ( 京ICP备09075138号 )

GMT+8, 2024-12-23 04:05 , Processed in 0.099506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