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rson 发表于 2012-10-29 22:10:43

原帖由 liebestod 于 2012-10-29 22:07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居然还有这种人。。。
是在和我谈论时,互相聊聊开开玩笑啦。

哇卡卡卡卡 发表于 2012-10-29 22:12:49

原帖由 iverson 于 2012-10-29 22:09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认为是违法从而合同无效,那就恢复原状。最多扣掉点折旧费,这才几天而已。如果真打官司,只赚不陪,最多输掉不退货呗。不过,现在也就是个玩笑话

明知是水货而且购买的,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完全不接这个案子

但是这是在中国,真打了官司,具体情况还要看你那位客户自己的能量了

bernie 发表于 2012-10-29 22:20:12

合同有效

小白 发表于 2012-10-29 22:23:41

明知是水货还买的,是否法律保护呢?

同理,假如明知是赃物而买下的,是否法律会保护呢?

bernie 发表于 2012-10-29 22:26:04

回复 19# 的帖子

这个不能同理的好伐,两码事

小白 发表于 2012-10-29 22:27:36

原帖由 bernie 于 2012-10-29 22:26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不能同理的好伐,两码事



俺不懂法律的,但根据朴素的唯物主义思维,觉得走私货和赃物都是非法而来的商品,来源都是违法的,性质相同。:lol

yuanzhi 发表于 2012-10-29 22:34:09

偷逃关税 就是 走私
是否定罪 取决于 偷逃之金额
明知系走私物品 购买的 按走私罪处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suchway 发表于 2012-10-29 22:34:30

三万块钱面前丑态百出

bernie 发表于 2012-10-29 22:34:45

那不夜城的手机是不是都应该没收啊
走私是行为犯
合同法52条可以套的仅有违反强制性规定
我国对于销赃有明确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但是水货并无此类规定

简单粗暴, Iverson, 你怎么看?

bernie 发表于 2012-10-29 22:37:09

回复 22# 的帖子

那得先有走私的定性,不是吗?
为了三万块,先得让人被定罪,真狠啊

[ 本帖最后由 bernie 于 2012-10-29 22:38 编辑 ]

yuanzhi 发表于 2012-10-29 22:45:27

走私的货物 不是 赃物
这两者不同
不知道之走私的物品 购买的 没问题
赃物就不同了 赃物不能买卖 通常收缴 然后 买家找卖家 返还价款 + 民事赔偿

哇卡卡卡卡 发表于 2012-10-29 22:47:10

不错,以后可以多点这方面的讨论,可以学习下

wwwcom881225 发表于 2012-10-29 22:49:05

标题

水货手机相机满大街都是,为了gdp,英明的法院不会吊你

dragon 发表于 2012-10-29 22:52:08

这个笑话还是不开比较好

jahal 发表于 2012-10-29 22:53:32

完全可以理解为啥现在水货受欢迎,很大原因是因为行货关税太高。。。。有些水货商把风险打入了低价包,买家下手之前要想清楚,一旦交易就说明你接受了这个协议方式。不是因为质量问题退货,反悔协议,而且要动用专政力量的做法,倒是第一次听说会是老百姓的想法。。。

[ 本帖最后由 jahal 于 2012-10-29 22: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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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说个好玩的,大家来说说:关于一个水货器材可能引起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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